广西河池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建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链接:http://slj.hechi.gov.cn/tzgg/t28117517.shtml

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水利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桂人社规〔2021〕11号)要求,为保障河池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职称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组建河池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专家入库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政策观念强,恪守职业道德;本人自愿担任评审专家,能够认真履行评委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与廉政纪律。

(二)在职在岗,取得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相应层级职称 2年以上。

(三)原则上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 5年。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职称评审封闭评审等工作任务,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8周岁;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备较好的专业造诣,有丰富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具备解决本专业重大疑难技术问题能力,具有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鼓励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领域专家跨部门、跨单位申请入库。

(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长期脱离水利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已办理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得入库;近 3年存在学术不端、评审违纪、受处分尚在影响期人员不得入库。

二、入库方式

评委专家采取单位推荐、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等形式遴选,择优入库。申请入库专家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个人用户版)(https://my.gxrczc.com/Login)填报入库申请(详见附件 1),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推荐后报送。河池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审核,入库后报河池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备案。

三、相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评委库专家名单不对外公布。专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不得利用专家库身份开展各类学术、商业营利活动;被抽选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须无条件服从封闭评审管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专家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二)推荐工作要求。专家推荐应当突出专业化评审导向。各有关单位对照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2)认真遴选推荐。已入库其他评委会专家库的人员可继续推荐入库,但同一专家最多同时进入2个不同评委会专家库;同一单位入选本专家库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6人。

推荐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 9月 30日 18:00。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 1号发展大厦河池市水利局办公室(人事教育)。

联系人:黄雪靖;联系电话:07782299019。

附件:1.附件1中级评委库申报审核系统操作指南.doc

2.广西职称评审专业目录.xlsx

广西河池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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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附件1中级评委库申报审核系统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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